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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休管理學校擔,社會疑慮未消除
當初有關部門取消午休收費,是因為"領會"了教育部等五部門的"精神",不過沒有挑群眾反映強烈的擇校費等來開刀,倒是取消了沒有什么民怨的"午休收費"。從行政習性來看,發(fā)布文件完全可以足不出戶、不問計于民、在管轄范圍發(fā)就行了。這樣的做法是幫家長省了錢,還是害了家長?是幫了學校,還是讓學校陷入兩難?只管解決程序的合法性,為何造成家、校利益的齊齊受損?由此可見,有關方面沒有通盤考慮問題。結果造成財政未到位的真空狀態(tài),只能讓學校自己貼錢挺著。
為了尋求午休的出路,有人提出引入社會機構作為第三方服務學校做好午休管理。這就涉及對第三方機構及人員的資質(zhì)認定,服務收費的標準,以及學生發(fā)生意外的責任承擔問題。如果進駐學校,床鋪數(shù)量應該是個硬件保證,未必所有學校都能做到。如果在校外場所,只能在離校非常近的范圍,學校責任更大。社會分工的結果,必然帶來成本全面升級。比如往日一個老師通過一個眼神就能讓學生安靜,如今可能換成好幾個工作人員都未必能管得住。更重要的是,家長相信老師,遠勝過如同"物管"一樣的托管人員。家長、學生與學校、老師之間的默契關系,并非是校外機構能輕易取代的。
由此可見,午休不是快餐,不能簡單物化,并非出錢訂購就能消費的。學校始終是學生身心發(fā)展最可靠的大本營,其開支如果不由家長分擔,必然要求財政有充分預算。如今老師多抱怨午休管理任務繁重,身心疲累,可見平時這些成本都是內(nèi)化到個人,卻未得到有效彌補。今后財政只能提高對老師的補助,甚至還要高到有激勵作用。然后,為了保證財政支出的效益,教育部門又必須增加人手進行規(guī)范和監(jiān)管。至于家長,以前是學?"收留"就行了,今后就會去比較哪一家的學校午休硬件設備良好。這甚至成了擇校的升級版,如果硬件夠好,就不用為了午休問題而在外租房子了。甚至本來家長自己能解決的,也趕緊推給學校去管。
現(xiàn)存的社會托管中心,良莠不齊是肯定的。按道理來說,市場自然會優(yōu)勝劣汰,不靠物價局去指導價格。然而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意義的消費者,難以分辨服務質(zhì)量和權益問題。所以家長希望有關部門能去監(jiān)管,其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。可惜相關部門從來就沒什么依據(jù)去管、去應對市場的無序。試想,如果托管中心市場能普遍規(guī)范化和透明化,就不會有今天財政全盤埋單的結果了。